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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、街拍伦理与《朱凤娟》

艺术和道德伦理是否可以分开来看待? 说实话我不确定。

但我想创作行为本身是需要在道德伦理的约束下进行的,换句话说,艺术不能作为僭越道德的工具。

曾认真思考过公共场合的“扫街”的伦理性,如何界定什么是正常拍摄,什么是偷拍,由谁来界定等这些问题,得出的结论是“偷拍”与否的界定是由拍摄方式决定的,而非直接的拍摄距离。

所以在我看来,《朱凤娟》这部作品虽然是亲密关系中的记录,但也是亲密关系里的一种霸凌,将窥私包裹成了“艺术”。

配图